根据《2025年枣庄市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现将递补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 报考职位 | 准考证号 | 身份证号 | 笔试成绩 |
1 | 临床医学-精神科医师2 | 202505030205 | 3708**********9520 | 43.2 |
2025年6月10日
上一条:关于公布2025年枣庄市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范围递补人员名单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