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召开中基层干部大会 学习《山东省委出台22条 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9月10日下午,我院召开中基层负责人大会,学习山东省委出台的激励干部担当作为“22条”。院党委副书记吕传宝带领大家全面学习并详细解读了“22条”,院党委书记、院长贺敬义作了讲话。
近日山东省委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意见共分七大部分、22条。包括:切实增强干部担当作为的思想自觉;鲜明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激励鞭策作用;注重保护干部担当作为的积极性;持续提升干部队伍能力本领;落实落细关心关爱干部措施;凝聚形成抓落实的强大合力。
贺敬义院长在讲话中说,上午院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了“22条”,认为有必要组织全院干部集中学习。他讲了出台“22条”的社会背景和学习 “22条”的必要性,并强调三点。一是领导干部必须要敢于担当勇于作为,必须以新时代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指导,全面解决原来固有的僵化的思想问题;二是深刻领会新时代、新矛盾、新思想、新方略,新任务,努力化解身边“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和矛盾,不断提升解决新问题的能力。三是必须做到在其位、谋其职、尽其责。要不断检讨和反思自己的“作为”,反思你这一天或一段时间都做了些什么。另外还要做到时刻忠诚于党、忠诚于组织,忠诚于你所在的团队。要不断提升对团队的领导能力,加强团队的凝聚力。要不断加强学习,善于解决问题,不断开拓创新,努力推动工作和事业的全面发展。(宣传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