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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健康教育制度
来源:
枣庄市精神卫生中心(枣庄市立第二医院)
日期:
2022-09-19 11:35:56
点击:
2195
属于:
规章制度
一、来院就诊的患者及家属均应进行健康教育。
二、门诊人员应向门诊患者及家属宣教相关健康知识。如门诊诊疗环境、疾病相关知识、合理用药知识等。
三、医务人员对住院患者健康教育,贯穿患者入院、住院、出院全过程,落实标准健康教育计划,可采用个别指导、集体讲解、文字宣教等多种形式。集体宣教每周一次。
四、健康教育内容:住院须知、疾病相关知识、用药、饮食知识、特殊检查注意事项、康复、出院指导等。
五、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健康教育专业理论和技能培训,提高其健康教育水平。
六、科室、职能部门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分析,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提出改进建议。
附件:患者健康教育计划单
护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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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执业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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