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节约您的宝贵时间,请您准备好相关证件:患者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或其他有效证件(儿童无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
病案复印完毕后请仔细核对相关信息是否正确,请保管好您的私人物品(如个人钱财、发票、身份证等),离开时请检查是否遗漏。
请于出院7个工作日后复印病历。按照枣发改价格【2024】146号文件规定,病历资料复印服务收费标准为每张0.2元,谢谢合作!
市中院区地址:枣庄市市中区汇泉路6号,6号楼一楼病案复印窗口。联系电话:0632-8076131
新城院区地址:枣庄市高新区复元五路567号,枣庄市医养康复中心A座一楼大厅。联系电话:0632-7555166
病案复印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
5月-9月:8:00-12:00 14:00-18:00
10月-次年4月:8:00-12:00 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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