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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信息

Medical insurance information

医保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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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4

    枣庄市职工医保待遇政策调整

    一、根据枣庄市《关于贯彻落实全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保障政策的通知》规定,报销政策调整如下:(一)一个年度内,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首次住院的,一、二、三级医院的起付标准分别为400、600、800元,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减半,自第三次住院起不再设置起付标准。自2024年1月起,将职工住院(包括与住院合并计算的门诊慢特病,下同)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20万元。(二)统一职工医保乙类药品(不含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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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4

    枣庄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政策

    一、基本医疗保险参保 明确中断缴费与待遇享受政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自参保缴费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保单位因故中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自中断缴费的次月起暂停支付其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从补齐欠费和滞纳金的次月起,恢复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的,设置3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二、门诊慢性病审批及使用1、办理医保慢性病审批所需材料(可咨询当地区/县医保局审批办法)(1)二年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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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4

    枣庄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政策

    一、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自2022年起,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按《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鲁医保发〔2021〕43号)规定执行,统一为每年的9-12月份。居民在集中缴费期按时缴纳保险费的,自次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次年1月1日后缴费的,居民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后,设置3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二、门诊慢性病审批及使用1、办理医保慢性病审批所需材料(可咨询当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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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4

    异地就医医疗费用报销政策

    一、哪些人可以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一)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一般指异地居住,生活、工作6个月以上的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外出务工农民,外来就业创业人员。(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转诊转院人员,自行外出就医人员,因出差探亲,旅游等临时在外就医人员。二、异地就医如何办理备案手续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实行承诺备案制,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 爱山东 APP、医保经办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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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4

    出入院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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