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方式:议价
(二)预算金额:3.6万元
(三)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国家权威部门提供的产品检测合格证书,产品符合或高于国家标准;
3、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枣庄市精神卫生中心纳入投标黑名单;
4、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6、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取消其投标资格;
7、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条件。
二、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施工安装、调试。
三、报名时间、地点:
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以下材料报名:
(一)报名要求
1、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法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报名时需提供,如授权代表报名则不需提供)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2、信用中国的网上无重大税收违法记录及失信记录查询
到枣庄市精神卫生中心新城院区办公楼302室报名,或发送至邮箱:sleyzbb@126.com进行报名,确定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四、项目要求:
1、采购预算(含税,最高限价):3.6万元,报价精确到百元。
2、安装位置为枣庄市精神卫生中心市中院区
3、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4、参数要求见附表1。
5、付款方式:安装调试正常使用一周内,甲方现场实体工程验收,验收合格一个月后甲方全面评估无异常,甲方向乙方付全款95%,质保期满后甲方向乙方付全款5%。
五、报价文件提交时间:
截止时间:2025年8月5日11:00前将报价文件贴封条并加盖公章后,送至枣庄市精神卫生中心新城院区办公楼302室。
材料目录:
1.产品报价单;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
5.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信用中国的网上无重大税收违法记录及失信记录查询;
7.产品生产企业主体资格及完整授权链证明;
8.投标产品的配置清单、产品介绍册;
9.服务方案(方案中要包含质量保证(保修年限)、供货方案(组织实施方案、供货计划、安装调试方案等)、售后服务(售后服务内容、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应急措施、定期巡检等服务承诺);
10.提供近三年的项目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 单主任
联系方式:0632-7555160
枣庄市精神卫生中心(枣庄市立第二医院、
枣庄市老年病医院、枣庄市康复医院)
202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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