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9-17 17:34:45
为全面落实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山东省精神专科医疗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精神专科医疗服务管理,保障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9月17日上午,全市精神专科规范化诊疗培训班在枣庄市精神卫生中心新城院区举办。本次培训由枣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办,各区(市)卫生健康局医政科科室负责人,以及全市各级开展精神科住院服务和门诊服务医疗机构的分管院长、医务科科长、精神(心理)科主要负责人参加培训。
培训伊始,市卫生健康委医政科科长马静通报了全市精神科医疗质量检查情况,并围绕精神科依法执业、精神科违规典型案例学习、医保规范收费等内容进行讲解。授课通过以案说法、以案示警,深入剖析执业过程中的易发多发问题,引导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进一步规范诊疗和收费行为。
枣庄市精神卫生中心副院长王锋以《精神科依法执业的关注点》为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系统阐释了“疑似精神障碍”“严重精神障碍”等法律概念,深入解读了住院治疗自愿原则和非自愿住院的“伤害标准”,并就暴力与自杀危险性评估、门诊疑难病例会诊、自愿与非自愿住院分类管理、住院各时段评估时限、保护性医疗措施规范使用、患者知情同意与隐私权益保护、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等关键环节作了详细讲解。
质控科主任高焕萍围绕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以《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医疗质量管理规范(试行)》为依据,从院科两级质量责任体系、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设置、医疗质量考核指标体系建立、科室质量安全小组运行、PDCA循环持续改进以及“六维”一体保障机制等方面,系统讲解了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的方法路径,强调质量管理要“落地生根”、闭环运行。
张伟主任以《精神科病历书写规范》为题,围绕病历书写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的基本要求,对入院记录、病程记录、出院记录的书写时限和要点逐一讲解,重点强调“三防”风险评估、精神检查、三级医师查房、知情同意等核心制度的落实和病历专项评价中的单项否决情形,并就临床合理用药、风险防范以及督导检查中发现的常见问题提出了明确整改要求。
此次培训紧扣全市精神专科医疗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任务,主题鲜明、内容务实,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指导性,对规范全市精神科执业行为、提升医疗质量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医疗安全和执业风险具有重要促进作用。参训人员纷纷表示,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认真抓好问题整改和制度落实,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共同推动全市精神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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